服務條款

作者:亿赞集运 发布时间:2026-01-22

集運物流代理合

    重要提示

 

為了維護您的利益,請您在簽署本協議前,仔細閱讀如下注意事項:

一、您已閱讀本協議所有條款,並確認已知悉其含義,同時確認已對涉及貴方權利與義務的內容給予了充分的注意。

二、您已確保提交的有關證件及資料是真實、合法、有效的。

三、您已確認自己有權在本協議上簽名。

四、本協議所有條款均為雙方意思的真實表示,雙方對本協議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五、本協議如採用電子簽署形式,以電子簽名的形式簽章生效,電子簽署與紙質協議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雙方無須另行簽署紙質協議。雙方選擇電子簽署本協議即視為同意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認可電子簽名的形式。

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深圳市亿赞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300MA5HQ1L77U

地址: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福海街道新田社區碧湖新村二巷3號碧湖新村二巷3-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國際貨物運輸事宜,達成以下一致意見,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託內容

1、甲方決定委託乙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事宜,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作為甲方的貨物運輸業務代理,為甲方提供優質的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其中包括但不限於海運、訂艙、報關、報檢、報驗、裝箱、拆箱、轉運等物流代理服務。

2、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依照雙方約定將貨物運抵甲方指定的目的地,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可就本合同項下的國際貨運代理業務另行轉委託第三方處理。

3、雙方間與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相關的一切約定均應由雙方書面簽訂,以如下形式發送:信件、傳真、電子郵件、電子數據、互聯網資訊交互平臺或其他經乙方確認過的相似方式等。甲方委託辦理國際運輸服務的具體貨物運輸資訊、物品清單資訊、保價信息、保險資訊、包裝服務等以甲方在“亿赞集运小程序”下單填寫資訊為准。甲方應妥善保管其亿赞集运小程序”帳號及密碼,並按照採購方要求使用帳號。甲方在該帳號上的任何操作均視為甲方的意思表示,甲方不得以其操作人員沒有許可權或超越許可權、未登錄帳號查收資訊等理由否認通過該帳號接收和發送的任何資訊,否則甲方同意,承擔因此產生的不利後果,為乙方辯護並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4、本協議所稱“違禁品”包括以下禁寄物品:

(1)醫療用品、處方藥、鮮活、化工粉末液體、腐蝕品、毒品;

(2)貨幣(包括銀行卡、本票、匯票、支票、債券、股票);

(3)易燃易爆、軍火武器及配件、仿真軍火品及配件;

(4)古董文物、名表、珠寶首飾、貴重金屬、貴重服裝首飾等;

(5)賭具、光碟、磁帶、宗教宣傳、淫穢、色情書籍、反動書刊;

(6)其他國際快遞禁寄品或限寄物,目的地國家或地區政策管制品。

乙方工作人員有權在監視器下開包查驗甲方需辦理國際運輸的貨物是否屬於違禁品,一旦發現有違禁品,乙方有權終止提供任何運輸服務,並有權立即向相關部門報告,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終止協議通知之日起三日內到乙方指定地點取回相關貨物,否則乙方有權自行到付退回發貨地,或自行銷毀處理。甲方郵寄違禁品導致的乙方損失及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為免疑義,如甲方委託運輸產品單價價值超過3000元人民幣,需另行與乙方書面說明相關情況,乙方有權自行確定是否接受相關委託,或是否提供相關保價服務。

 

二、運輸服務下單、貨物檢驗、打包及出庫裝運流程

1、運輸服務下單:

(1)甲方需在乙方“亿赞集运小程序”上註冊登錄帳號,填寫運輸服務委託相關資訊,包括但不限於貨物清單、送達乙方倉庫的快遞單號、收貨地址等。

(2)甲方應完整並清楚地填寫貨物清單,對單價超過1000元人民幣的貴重物品進行明確聲明,並考慮是否選擇保價或委託乙方進行代買保險等業務,具體保價、保險服務費用等以“亿赞集运小程序”顯示,或雙方另行書面協商一致為准。

(3)如甲方漏填、誤填貨物、未進行貴重物品申報等導致損失的,甲方自行承擔所有損失。

2、貨物送檢:

(1)甲方應自行將貨物通過郵寄等方式送至乙方指定倉庫,並承擔相關費用。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上門取件、代為郵寄等服務的,以雙方另行協商一致為准,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2)貨物送達乙方指定倉庫後,乙方收貨人員將按甲方提供的貨物清單開箱拆包,清點貨物數量、檢查貨物名稱、包裝等並與甲方確認是否有誤,如貨物內容有誤,甲方應及時提出,乙方協助核實。如屬甲方貨物送至乙方倉庫前環節發生的貨物數量或包裝等異常,甲方應自行核實處理,因此導致的貨物裝運延期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3、加固打包及出庫流程

1)甲乙雙方確認貨物內容與甲方報備的貨物清單一致後,乙方將對貨物進行重新加固包裝、貼標籤等工序。乙方將對重新加固包裝後的貨物重量及尺寸等進行重新測量並報告給甲方,甲方對測量結果有異議的應該在收到乙方測量結果起 2 日內提出,甲方未在該期限內提出異議的,即視為認可乙方的測量結果。

2)甲乙雙方對重新加固打包的貨物包裝、數量、重量等無異議的,甲方亿赞集运小程序”上確認物品最終資訊、包括但不限於貴重物品申報及保價保險資訊、最終出庫數據、最終運輸服務費用等,並提交出庫申請。甲方提交貨物出庫申請,貨物出庫後,甲方不得就尺寸、計費重等資訊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甲方確認貨物出庫,即視為貨物運輸資訊均無誤,後續訂單資訊錯漏導致的損失及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3)經雙方確認一致或視為認可的乙方測量結果,將作為甲方運輸貨物的出庫數據,雙方一致同意,出庫數據將作為雙方爭議解決的依據,如貨物到達甲方指定目的地後甲方對貨物數量有異議的,將以出庫數據為准,如貨物到達目的地重量與乙方出庫重量一致,則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4)貨物出庫後,甲方的下單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收貨地址等均不可進行變更,甲方下單資訊錯誤導致貨物毀損滅失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資訊錯誤導致貨物退運或重派的,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退運費、重派費等額外產生的實際費用(按乙方實際產生費用帳單為准)。

5)鑒於本單貨物運輸為國際長途運輸,運輸時長受清關、天氣、查驗等多種因素影響,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貨物出庫後實際送達甲方指定地點的時間為預估時間,乙方作為運輸代理商辦理運輸代理業務,不對貨物實際到達及派送時間作任何承諾,不承擔任何延誤損失及違約賠償責任。

6)為免疑義,雙方協商一致明確,運輸貨物的具體包裝責任由甲方負責,乙方僅根據行業經驗進行加固打包等強化補救措施,甲方應當根據保證托寄物派送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使其適合運輸。

 

三、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詳細、真實地填寫“亿赞集运小程序”上的國際貨物訂單資訊以便乙方辦理通關、裝運等相關手續。

2、甲方必須保證所提供訂單資訊的準確性,真實性,並對進出口貨物申報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甲方提交的貨物訂單資訊不准確、不完整、不真實、不合法導致的全部損失及因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損失均由甲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甲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政策收運和交付貨物,進出口貨物必須遵守我國法律、法規,以及我國與民航運輸相關的規則、條例、條令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等。甲方應承諾其托運之貨物,不會造成乙方或其他第三方人身或財產的損害,也沒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及賠償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對於因受甲方貨物影響而導致的乙方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由此而遭受的任何罰款、索賠、損害、成本和費用,乙方保留對甲方追究賠償的權利。

4、甲方要確保交付給乙方的貨物包裝完整、牢固,各類標誌、儲運說明完好無損,其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等物品、本協議約定的違禁品及國家禁止出口的物品,否則乙方有權拒收貨物;如果甲方違反此項規定,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同時,甲方還應賠償乙方由此而遭受的任何罰款、索賠、損害、成本和費用。

5、如貨物運輸有特殊要求,甲方應當在委託時及時提出,如果沒有特殊要求,乙方按普通貨物進行處理,對因此造成的貨物損壞或者造成的乙方或第三人的任何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6、如因甲方夾帶、匿報國家禁運、限運的危險物品、違禁品;或甲方錯報貨物品類、重量以及其他有關資料;或甲方違反包裝標準和規定而導致的貨物通關不順、扣貨以及相關部門追究責任等,甲方應自行承擔所有責任以及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此而支出的所有成本),同時乙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協議,終止任何流程中的運輸服務,不退回已經收取的任何服務費用。

 

四、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優惠運價及相應追蹤單號,並提供訂單查詢等服務。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將貨物的收貨人資訊、品名、品種、規格、數量、申報價值、包裝、件數和標籤按照乙方操作要求完成設置並提交發貨訂單。

3、乙方有權對甲方貨物進行開箱查驗,並配合海關對單、證、貨不相符的貨物或違反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及海關相關規定的報關貨物採取罰款、扣留、沒收等處罰。

4、因開箱查驗等必要措施導致無法復原貨物包裝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非因乙方過錯,乙方不承擔甲方所委託運輸貨物造成的任何連帶責任。

5、凡因甲方提供單據不及時、不准確或承運人艙位已滿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貨物不能出運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聯繫有關各方,力爭貨物能儘快出運。

6、在貨物受到損壞或發生其他意外的情況下,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向相關部門或機構提供必要的單據或證明檔,以便核實。

7、如果因天氣,政府禁令,戰爭,罷工,飛機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航班延誤或取消,乙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8、因無法聯繫甲方指定收貨人,或甲方指定收貨人拒收導致貨物退運或重派的,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退運費、重派費等額外產生的實際費用(按乙方實際產生費用帳單為准)。

 

五、賠付原則及標準

1、乙方承擔從貨物收件時起到交付時止的貨運代理人責任,並負責實際轉運人或實際轉委託的第三方的賠償責任,如發生本協議約定的賠償事項,甲方同意在乙方按本協議進行賠償後自動轉移權益給乙方,無需另行取得甲方的任何書面授權或轉讓,且甲方應採取必要措施予以配合。

2、甲方貨物在乙方監管或控制期間(即甲方貨物送達乙方指定倉庫簽收成功至實際出庫前)因乙方原因發生的毀損或滅失,由乙方按照甲方申報價值或者採購價值較低金額進行賠償最高賠償金額為1000元/件,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交購貨訂單等相關記錄,以便雙方核實貨物實際價值。如無法提供購買憑證的,乙方結合貨值實際情況處理。

3、空運保價服務賠償標準

1)乙方建議甲方辦理貨物保價運輸(僅空運適用),聲明貨物價值,由甲方自主選擇鑒於乙方無法對托寄物的實際價值進行核實,甲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托寄貨物的實際價值申報保價聲明價值,且不得超過貨物實際價值。乙方收取的保價費用以甲方托運貨物的保價聲明價值為准,貨物保價費率按亿赞集运小程序”核算為准。甲方申報保價聲明價值,即表示甲方對該票貨物已選擇保價服務。為免疑義,是否提供保價服務,由乙方根據甲方貨物實際情況最終決定,如高貨值電子產品/奢侈品等,乙方有權不提供保價服務。

2)保價托寄物賠償標準:乙方將基於保價金額、托寄物實際價值、毀損或滅失比例、實際損失等因素綜合考慮賠償,甲方應如實按照托寄物實際價值進行保價,保價後單箱最高賠償10000元限額已經收取的服務費用不退回

① 實際價值大於或等於聲明價值時,若托寄物全部毀損或滅失,在保價聲明價值內賠償實際損失;若貨物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則乙方按聲明價值和損失的比例進行賠償。

② 實際價值小於聲明價值時,若托寄物全部毀損、滅失,按照實際價值賠償;貨物部分毀損、滅失時,則按照實際損失賠償。

③ 對於已保價托寄物部分毀損、滅失可維修或更換的,將綜合考慮保價金額、毀損或滅失比例等因素,賠償維修或更換費用。

④ 若經乙方認可鑒定評估機構做出認定托寄物全損時,或乙方認為維修或更換費用高於托寄物實際價值的,乙方將按照托寄物全部毀損或滅失進行賠償。

4、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如甲方貨物在運輸期間發生全部或部分毀損滅失的,按如下規則進行賠償:

1)最終承運方、派送方確認部分丟件或破損情形下:

空運賠償標準:針對丟失或破損部分乙方按40元/KG賠償,上限為200元/箱。

海運賠償標準:針對丟失或破損部分乙方按20元/KG賠償,上限為200元/箱。

為免疑義,雙方協商一致:

①甲方申請賠償前,必須提供包裹6個面完整圖片以及簽收時稱重圖片;

②玻璃、陶瓷、沒有原箱包裝的家電、大理石傢俱製品等易碎物品,乙方只賠償丟失情況,不對破損情況進行任何賠償。

③對超長超重超尺寸等海運小包無法運輸的海運超大件包裹,乙方不對破損情況進行任何賠償

(2)最終承運方、派送方開查確認貨物整箱全部丟失的情況下:
在目的地末端派送公司提取資訊上傳官網前,空運(含卡派或快遞派)賠付40元/KG+服務費,海運(含卡派或快遞派)賠付20元/KG且服務費不退回;

目的地末端派送公司(如皇郵、加郵、DPD、UPS、DHL、聯邦等)提取資訊上傳官網後轉運過程中丟失(含回郵路上、重派路上),空運(含卡派或快遞派)賠付按40元/KG且服務費不退回,海運(含卡派或快遞派)賠付20元/KG且服務費不退回。

長途運輸時長受清關、天氣、查驗、當地罷工等多種因素影響,本次發貨前溝通的所有時效為預估時效,我司不對貨物實際到達及派送時間作任何承諾,不承擔任何延誤損失及違約賠償責任。

 

5、貨物毀損滅失賠償應遵循以下原則:

(1)凡目的地派送公司軌跡顯示已經完成簽收,保價服務同時失效(如有),即視為該訂單已完成運輸代理任務,乙方不再承擔任何形式或內容的賠償責任。

(2)包裹是否丟失、扣關以目的地派送公司或第三方承運商官網物流軌跡為依據,如物流軌跡顯示已成功派送但收件人沒有收到包裹的,收件人需向當地派送物流公司申請開具丟失證明才能理賠

(3)自貨物出庫之日40個工作日未上網/未提取視作丟失,甲方可申請賠償,因甲方超期欠款、餘額不足、甲方攔截、問題件、郵局或國家法定假日、其他特殊情況等,上述時效自動順延。

(4)理賠週期:托寄物運輸過程中發生毀損或丟失後,甲方應在托寄物簽收後7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超出時限未通知視為甲方放棄索賠,乙方通過微信、短信等系統推送的已簽收資訊也視為簽收。

(5)賠償處理時效:甲乙雙方就賠償意見達成一致後,甲方提供索賠單,乙方5個工作日內付款至甲方結算帳戶。

(6)無論何種原因導致索賠情況出現,甲方申請理賠時需出具貨物購買記錄、付款憑證等價值依據,如無法提供上述價值依據的,乙方結合申報價值、市場價值、使用年限等處理。

(7)甲方如未按乙方的管道要求交運貨物,導致海關扣關、安檢未過、貨物無法退回的,乙方將不給予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8)本賠償原則用於所有貨品的所有類型賠償,如果甲方選擇乙方管道服務即默認甲方清楚並接受上述所有的相關賠償條款。

(9)為免疑義,雙方協商一致,玻璃、陶瓷、沒有原箱包裝的家電等易碎物品只賠償丟失情況,不對破損情況進行任何賠償。

6、基於雙方合作業務實際情況,雙方協商一致以下情況不理索賠申請:

1)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延誤或貨物毀損滅失。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戰爭,自然災害,罷工,政治因素,極端惡劣天氣(如颱風),疫情暴發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2)貨物自身問題導致的延誤或貨物毀損滅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自行承擔所有損失,如因此導致乙方損失的,甲方仍需賠償乙方損失。自身問題包括但不限於:包裝問題、申報不符、涉及侵權、當地法律禁止、資質認證不全、品質問題等

3)在收件方簽收之後才反映的貨物數量短少或遺失的情況不予賠償;

4)如甲方貨物運輸過程中因貨物包裝品質問題導致的外包裝破損或部分貨物遺失不予賠償

5)由於貨物運輸延誤或者報關問題引起的損失、間接損失等不予賠償,也不承擔連帶責任。

6)易碎品(含玻璃、陶瓷製品、沒有原箱包裝的家電等)不接受任何損壞賠償。

7)地址、電話等收件資訊錯誤導致派送失敗不予賠償

8)管道線路標明拒收的產品如因甲方瞞報、低報導致海關查驗扣貨乙方不承擔相關責任以及賠償

9)貨物在官網提取中轉但始終未能顯示完成簽收的件;或顯示簽收,收件人提出少貨未收到包裹的情況,乙方可以提供協助開查,但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六、服務費用及結算

1、總計費用:本合同項下乙方收取的服務費用總計:               元(大寫:                   )。注:此價格只包含派送到甲方訂單指定的目的地,即海外派送公司官網顯示“已遞送”“已簽收”等類似資訊代表本服務終止,部分家庭住宅件有可能將包裹放至客人門口作為簽收。

2、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3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指定下述帳戶支付全部服務費用。

戶名:深圳市亿赞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桥头支行

帳號:4000115709100514847

注:以上帳戶為乙方指定對公帳號,乙方不允許將款項支付至其他帳戶(包括但不限於個人銀行卡、支付寶、微信等帳戶)。若合作期間乙方帳戶有所變動,以書面通知的最新帳戶為准。

3、甲方逾期未支付貨款的,乙方有權中止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暫停辦理甲方委託的事項,並留置甲方委託的任何貨物或提單、其他運輸單證、核銷單等單證、檔。如果超過結算日期,每逾期一天,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應付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甲方仍需承擔乙方採取法律行動追索費用而支出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費用。

4、如因甲方提供的資訊不准確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以致未能付運和清關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乙方應及時與甲方聯繫,並有權收取在保管期間所引起的所有費用,如產生退運或重派的,乙方有權按實際情況收取相關費用。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颱風、水災、火災及其他自然災害,戰爭、暴亂、騷亂、戒嚴,以及其他受影響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觀情況。

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況而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時,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況,並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據,並應當採取合理措施儘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盡可能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履行本合同。

3、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無需對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並且此種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不應視為違反本合同。

 

八、保密條款

除因履行本合同或法律規定的責任而向政府相關機構和其他業務相關往來方透露外,未經一方允許,另一方不得將一方的任何報關資訊、價格資訊、供應商資訊等提供或透露給第三方,否則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維權所需律師費、調查取證費等。

 

九、其他條款

1、本協議一式二份均為正本,甲、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由雙方蓋章(自然人簽名/法人加蓋公章、合同專用章或雙方進行電子簽章)後於本協議記載的簽署日起生效。本協議如採用電子簽署形式,以電子簽名的形式蓋章生效,電子簽署與紙質協議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雙方無須另行簽署紙質協議。雙方選擇電子簽署本協議即視為同意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認可電子簽名的形式。

本補充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協議任何條款的無效、不合法或者不可強制執行,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強制執行性。

4、履行本協議過程中,雙方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時,同意將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以下無正文)

甲方確認:簽署本協議前,乙方就本協議的全部條款已向甲方進行了詳細說明和解釋,並已著重就免除或者減輕乙方責任等與甲方有重大利害關係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說明。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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