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条款

作者:亿赞集运 发布时间:2026-01-22


集运物流代理合同           

重要提示

 

为了维护您的利益,请您在签署本协议前,仔细阅读如下注意事项:

一、您已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确认已知悉其含义,同时确认已对涉及贵方权利与义务的内容给予了充分的注意。

二、您已确保提交的有关证件及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三、您已确认自己有权在本协议上签名。

四、本协议所有条款均为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双方对本协议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五、本协议如采用电子签署形式,以电子签名的形式签章生效,电子签署与纸质协议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无须另行签署纸质协议。双方选择电子签署本协议即视为同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认可电子签名的形式。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深圳市亿赞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Q1L77U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碧湖新村二巷3号碧湖新村二巷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意见,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1、甲方决定委托乙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事宜,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作为甲方的货物运输业务代理,为甲方提供优质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海运、订舱、报关、报检、报验、装箱、拆箱、转运等物流代理服务。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依照双方约定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的目的地,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可就本合同项下的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另行转委托第三方处理。

3、双方间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相关的一切约定均应由双方书面签订,以如下形式发送: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互联网信息交互平台或其他经乙方确认过的相似方式等。甲方委托办理国际运输服务的具体货物运输信息、物品清单信息、保价信息、保险信息、包装服务等以甲方在“亿赞集运小程序”下单填写信息为准。甲方应妥善保管其“亿赞集运小程序”账号及密码,并按照采购方要求使用账号。甲方在该账号上的任何操作均视为甲方的意思表示,甲方不得以其操作人员没有权限或超越权限、未登录账号查收信息等理由否认通过该账号接收和发送的任何信息,否则甲方同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为乙方辩护并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4、本协议所称“违禁品”包括以下禁寄物品:

(1)医疗用品、处方药、鲜活、化工粉末液体、腐蚀品、毒品;

(2)货币(包括银行卡、本票、汇票、支票、债券、股票);

(3)易燃易爆、军火武器及配件、仿真军火品及配件;

(4)古董文物、名表、珠宝首饰、贵重金属、贵重服装首饰等;

(5)赌具、光盘、磁带、宗教宣传、淫秽、色情书籍、反动书刊;

(6)其他国际快递禁寄品或限寄物,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政策管制品。

乙方工作人员有权在监视器下开包查验甲方需办理国际运输的货物是否属于违禁品,一旦发现有违禁品,乙方有权终止提供任何运输服务,并有权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终止协议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到乙方指定地点取回相关货物,否则乙方有权自行到付退回发货地,或自行销毁处理。甲方邮寄违禁品导致的乙方损失及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为免疑义,如甲方委托运输产品单价价值超过3000元人民币,需另行与乙方书面说明相关情况,乙方有权自行确定是否接受相关委托,或是否提供相关保价服务。

 

二、运输服务下单、货物检验、打包及出库装运流程

1、运输服务下单:

(1)甲方需在乙方“亿赞集运小程序”上注册登录账号,填写运输服务委托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清单、送达乙方仓库的快递单号、收货地址等。

(2)甲方应完整并清楚地填写货物清单,对单价超过1000元人民币的贵重物品进行明确声明,并考虑是否选择保价或委托乙方进行代买保险等业务,具体保价、保险服务费用等以“亿赞集运小程序”显示,或双方另行书面协商一致为准。

(3)如甲方漏填、误填货物、未进行贵重物品申报等导致损失的,甲方自行承担所有损失。

2、货物送检:

(1)甲方应自行将货物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至乙方指定仓库,并承担相关费用。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上门取件、代为邮寄等服务的,以双方另行协商一致为准,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2)货物送达乙方指定仓库后,乙方收货人员将按甲方提供的货物清单开箱拆包,清点货物数量、检查货物名称、包装等并与甲方确认是否有误,如货物内容有误,甲方应及时提出,乙方协助核实。如属甲方货物送至乙方仓库前环节发生的货物数量或包装等异常,甲方应自行核实处理,因此导致的货物装运延期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加固打包及出库流程

1)甲乙双方确认货物内容与甲方报备的货物清单一致后,乙方将对货物进行重新加固包装、贴标签等工序。乙方将对重新加固包装后的货物重量及尺寸等进行重新测量并报告给甲方,甲方对测量结果有异议的应该在收到乙方测量结果起 2 日内提出,甲方未在该期限内提出异议的,即视为认可乙方的测量结果。

2)甲乙双方对重新加固打包的货物包装、数量、重量等无异议的,甲方“亿赞集运小程序”上确认物品最终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贵重物品申报及保价保险信息、最终出库数据、最终运输服务费用等,并提交出库申请。甲方提交货物出库申请,货物出库后,甲方不得就尺寸、计费重等信息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确认货物出库,即视为货物运输信息均无误,后续订单信息错漏导致的损失及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3)经双方确认一致或视为认可的乙方测量结果,将作为甲方运输货物的出库数据,双方一致同意,出库数据将作为双方争议解决的依据,如货物到达甲方指定目的地后甲方对货物数量有异议的,将以出库数据为准,如货物到达目的地重量与乙方出库重量一致,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货物出库后,甲方的下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收货地址等均不可进行变更,甲方下单信息错误导致货物毁损灭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信息错误导致货物退运或重派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退运费、重派费等额外产生的实际费用(按乙方实际产生费用账单为准)。

5)鉴于本单货物运输为国际长途运输,运输时长受清关、天气、查验等多种因素影响,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货物出库后实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的时间为预估时间,乙方作为运输代理商办理运输代理业务,不对货物实际到达及派送时间作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延误损失及违约赔偿责任。

6)为免疑义,双方协商一致明确,运输货物的具体包装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仅根据行业经验进行加固打包等强化补救措施,甲方应当根据保证托寄物派送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使其适合运输。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详细、真实地填写“亿赞集运小程序”上的国际货物订单信息以便乙方办理通关、装运等相关手续。

2、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供订单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并对进出口货物申报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甲方提交的货物订单信息不准确、不完整、不真实、不合法导致的全部损失及因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甲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政策收运和交付货物,进出口货物必须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我国与民航运输相关的规则、条例、条令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甲方应承诺其托运之货物,不会造成乙方或其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的损害,也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对于因受甲方货物影响而导致的乙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由此而遭受的任何罚款、索赔、损害、成本和费用,乙方保留对甲方追究赔偿的权利。

4、甲方要确保交付给乙方的货物包装完整、牢固,各类标志、储运说明完好无损,其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等物品、本协议约定的违禁品及国家禁止出口的物品,否则乙方有权拒收货物;如果甲方违反此项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还应赔偿乙方由此而遭受的任何罚款、索赔、损害、成本和费用。

5、如货物运输有特殊要求,甲方应当在委托时及时提出,如果没有特殊要求,乙方按普通货物进行处理,对因此造成的货物损坏或者造成的乙方或第三人的任何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6、如因甲方夹带、匿报国家禁运、限运的危险物品、违禁品;或甲方错报货物品类、重量以及其它有关资料;或甲方违反包装标准和规定而导致的货物通关不顺、扣货以及相关部门追究责任等,甲方应自行承担所有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此而支出的所有成本),同时乙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终止任何流程中的运输服务,不退回已经收取的任何服务费用。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优惠运价及相应追踪单号,并提供订单查询等服务。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货物的收货人信息、品名、品种、规格、数量、申报价值、包装、件数和标签按照乙方操作要求完成设置并提交发货订单。

3、乙方有权对甲方货物进行开箱查验,并配合海关对单、证、货不相符的货物或违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海关相关规定的报关货物采取罚款、扣留、没收等处罚。

4、因开箱查验等必要措施导致无法复原货物包装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非因乙方过错,乙方不承担甲方所委托运输货物造成的任何连带责任。

5、凡因甲方提供单据不及时、不准确或承运人舱位已满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货物不能出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联系有关各方,力争货物能尽快出运。

6、在货物受到损坏或发生其他意外的情况下,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向相关部门或机构提供必要的单据或证明文件,以便核实。

7、如果因天气,政府禁令,战争,罢工,飞机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航班延误或取消,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8、因无法联系甲方指定收货人,或甲方指定收货人拒收导致货物退运或重派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退运费、重派费等额外产生的实际费用(按乙方实际产生费用账单为准)。

 

五、赔付原则及标准

1、乙方承担从货物收件时起到交付时止的货运代理人责任,并负责实际转运人或实际转委托的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如发生本协议约定的赔偿事项,甲方同意在乙方按本协议进行赔偿后自动转移权益给乙方,无需另行取得甲方的任何书面授权或转让,且甲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予以配合。

2、甲方货物在乙方监管或控制期间(即甲方货物送达乙方指定仓库签收成功至实际出库前)因乙方原因发生的毁损或灭失,由乙方按照甲方申报价值或者采购价值较低金额进行赔偿最高赔偿金额为1000元/件,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交购货订单等相关记录,以便双方核实货物实际价值。如无法提供购买凭证的,乙方结合货值实际情况处理。

3、空运保价服务赔偿标准

1)乙方建议甲方办理货物保价运输(仅空运适用),声明货物价值,由甲方自主选择鉴于乙方无法对托寄物的实际价值进行核实,甲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托寄货物的实际价值申报保价声明价值,且不得超过货物实际价值。乙方收取的保价费用以甲方托运货物的保价声明价值为准,货物保价费率按“亿赞集运小程序”核算为准。甲方申报保价声明价值,即表示甲方对该票货物已选择保价服务。为免疑义,是否提供保价服务,由乙方根据甲方货物实际情况最终决定,如高货值电子产品/奢侈品等,乙方有权不提供保价服务。

2)保价托寄物赔偿标准:乙方将基于保价金额、托寄物实际价值、毁损或灭失比例、实际损失等因素综合考虑赔偿,甲方应如实按照托寄物实际价值进行保价,保价后单箱最高赔偿10000元限额已经收取的服务费用不退回

① 实际价值大于或等于声明价值时,若托寄物全部毁损或灭失,在保价声明价值内赔偿实际损失;若货物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则乙方按声明价值和损失的比例进行赔偿。

② 实际价值小于声明价值时,若托寄物全部毁损、灭失,按照实际价值赔偿;货物部分毁损、灭失时,则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③ 对于已保价托寄物部分毁损、灭失可维修或更换的,将综合考虑保价金额、毁损或灭失比例等因素,赔偿维修或更换费用。

④ 若经乙方认可鉴定评估机构做出认定托寄物全损时,或乙方认为维修或更换费用高于托寄物实际价值的,乙方将按照托寄物全部毁损或灭失进行赔偿。

4、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甲方货物在运输期间发生全部或部分毁损灭失的,按如下规则进行赔偿:

1)最终承运方、派送方确认部分丢件或破损情形下:

空运赔偿标准:针对丢失或破损部分乙方按40元/KG赔偿,上限为200元/箱。

海运赔偿标准:针对丢失或破损部分乙方按20元/KG赔偿,上限为200元/箱。

为免疑义,双方协商一致:

①甲方申请赔偿前,必须提供包裹6个面完整图片以及签收时称重图片;

②玻璃、陶瓷、没有原箱包装的家电、大理石家具制品等易碎物品,乙方只赔偿丢失情况,不对破损情况进行任何赔偿。

③对超长超重超尺寸等海运小包无法运输的海运超大件包裹,乙方不对破损情况进行任何赔偿

(2)最终承运方、派送方开查确认货物整箱全部丢失的情况下:

在目的地末端派送公司提取信息上传官网前,空运(含卡派或快递派)赔付40元/KG+服务费,海运(含卡派或快递派)赔付20元/KG且服务不退回;

目的地末端派送公司(如皇邮、加邮、DPD、UPS、DHL、联邦等)提取信息上传官网后转运过程中丢失(含回邮路上、重派路上),空运(含卡派或快递派)赔付按40元/KG且服务费不退回,海运(含卡派或快递派)赔付20元/KG且服务不退回。

长途运输时长受清关、天气、查验、当地罢工等多种因素影响,本次发货前沟通的所有时效为预估时效,我司不对货物实际到达及派送时间作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延误损失及违约赔偿责任。

 

5、货物毁损灭失赔偿应遵循以下原则:

(1)凡目的地派送公司轨迹显示已经完成签收,保价服务同时失效(如有),即视为该订单已完成运输代理任务,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形式或内容的赔偿责任。

(2)包裹是否丢失、扣关以目的地派送公司或第三方承运商官网物流轨迹为依据,如物流轨迹显示已成功派送但收件人没有收到包裹的,收件人需向当地派送物流公司申请开具丢失证明才能理赔

(3)自货物出库之日40个工作日未上网/未提取视作丢失,甲方可申请赔偿,因甲方超期欠款、余额不足、甲方拦截、问题件、邮局或国家法定假日、其他特殊情况等,上述时效自动顺延。

(4)理赔周期:托寄物运输过程中发生毁损或丢失后,甲方应在托寄物签收后7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超出时限未通知视为甲方放弃索赔,乙方通过微信、短信等系统推送的已签收信息也视为签收。

(5)赔偿处理时效:甲乙双方就赔偿意见达成一致后,甲方提供索赔单,乙方5个工作日内付款至甲方结算账户。

(6)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索赔情况出现,甲方申请理赔时需出具货物购买记录、付款凭证等价值依据,如无法提供上述价值依据的,乙方结合申报价值、市场价值、使用年限等处理。

(7)甲方如未按乙方的渠道要求交运货物,导致海关扣关、安检未过、货物无法退回的,乙方将不给予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8)本赔偿原则用于所有货品的所有类型赔偿,如果甲方选择乙方渠道服务即默认甲方清楚并接受上述所有的相关赔偿条款。

(9)为免疑义,双方协商一致,玻璃、陶瓷、没有原箱包装的家电等易碎物品只赔偿丢失情况,不对破损情况进行任何赔偿。

6、基于双方合作业务实际情况,双方协商一致以下情况不理索赔申请:

1)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延误或货物毁损灭失。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战争,自然灾害,罢工,政治因素,极端恶劣天气(如台风),疫情暴发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2)货物自身问题导致的延误或货物毁损灭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自行承担所有损失,如因此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仍需赔偿乙方损失。自身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包装问题、申报不符、涉及侵权、当地法律禁止、资质认证不全、质量问题等

3)在收件方签收之后才反映的货物数量短少或遗失的情况不予赔偿;

4)如甲方货物运输过程中因货物包装质量问题导致的外包装破损或部分货物遗失不予赔偿

5)由于货物运输延误或者报关问题引起的损失、间接损失等不予赔偿,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6)易碎品(含玻璃、陶瓷制品、没有原箱包装的家电等)不接受任何损坏赔偿。

7)地址、电话等收件信息错误导致派送失败不予赔偿

8)渠道线路标明拒收的产品如因甲方瞒报、低报导致海关查验扣货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以及赔偿

9)货物在官网提取中转但始终未能显示完成签收的件;或显示签收,收件人提出少货未收到包裹的情况,乙方可以提供协助开查,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六、服务费用及结算

1、总计费用:本合同项下乙方收取的服务费用总计:               元(大写:                   )。注:此价格只包含派送到甲方订单指定的目的地,即海外派送公司官网显示“已递送”“已签收”等类似信息代表本服务终止,部分家庭住宅件有可能将包裹放至客人门口作为签收。

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下述账户支付全部服务费用。

户名:深圳市亿赞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桥头支行

账号:4000115709100514847

注:以上账户为乙方指定对公账号,乙方不允许将款项支付至其他账户(包括但不限于个人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账户)。若合作期间乙方账户有所变动,以书面通知的最新账户为准。

3、甲方逾期未支付货款的,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暂停办理甲方委托的事项,并留置甲方委托的任何货物或提单、其他运输单证、核销单等单证、文件。如果超过结算日期,每逾期一天,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应付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甲方仍需承担乙方采取法律行动追索费用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

4、如因甲方提供的信息不准确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以致未能付运和清关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并有权收取在保管期间所引起的所有费用,如产生退运或重派的,乙方有权按实际情况收取相关费用。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骚乱、戒严,以及其他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据,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八、保密条款

除因履行本合同或法律规定的责任而向政府相关机构和其他业务相关往来方透露外,未经一方允许,另一方不得将一方的任何报关信息、价格信息、供应商信息等提供或透露给第三方,否则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维权所需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等。

 

九、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一式二份均为正本,甲、乙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由双方盖章(自然人签名/法人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或双方进行电子签章)后于本协议记载的签署日起生效。本协议如采用电子签署形式,以电子签名的形式盖章生效,电子签署与纸质协议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无须另行签署纸质协议。双方选择电子签署本协议即视为同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认可电子签名的形式。

本补充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合法或者不可强制执行,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强制执行性。

4、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时,同意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以下无正文)

甲方确认:签署本协议前,乙方就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已向甲方进行了详细说明和解释,并已着重就免除或者减轻乙方责任等与甲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说明。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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